孙晓华律师,1979年11月2日生,毕业于山东大学,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律师。现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人格权保护与家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
主要业务领域及业绩:建筑工程、人力资源管理与防范、民商合同的审查与修改,处理了多起涉及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另合作参与了部分PPP项目及梦想小镇、泰安太阳部落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审查。
律师执业证号:13709201511137573
手 机:1895380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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