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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中学子到我所开展社会实践时间:2018-12-31 2018年12月31日,在2018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来自泰安一中高一年级的40余名学生在家长陪同,亲身感受律政工作。 在律师的引导下同学们首先参观了律所办公场所。会客区、洽谈区、合伙人办公室、律师办公区、会议室、茶歇区……看到卓越知性的办公环境,亲身接触律师忙碌的日常工作让同学们大呼过瘾。“平时都是从电视剧和电影里看到或者了解到律师这一职业,今天见到真正的律师了,原来他们是这样工作的”同学说。随后,我所周杰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律师、律师的使命等。主任张震和同学们进行了亲切交流,并一起观看了庭审公开视频,直观形象的感受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和律师们唇枪舌尖的精彩场面。活动最后,我所为同学们准备了律师出庭时穿的律师袍,同学们穿上神圣的律师袍,一起合影留念。 随行家长表示,此次社会实践通过与资深律师的交流,实地感受律师这一职业的工作环境,深入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建立起了课堂理论与社会实践间的学习桥梁。到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让同学们受益良多,不仅近距离的了解了律师行业,而且对于今后的学习有了进一步的目标和方向,对于同学们当前的学习与之后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