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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金长虹——我的指路明灯时间:2017-04-27 从政法学院刚毕业那会儿,我就与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结下了不解之缘,是她帮我树立了升本科参加司法考试的信心,是她帮我解决了企业法务工作中遇到的一个个难题,如今又是她引领我走上了律师职业之路。 在刚上大学选择了法律专业时,我就树立了参加司法考试从事律师执业的信念,但无奈当时自己的学历是专科,而2001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司法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必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参加专升本考试又因外语成绩托后腿,差5分没被录取。在2005年7月毕业后,迷茫而又不知所措的我应聘到泰安某市直企业工作,企业的工作要求是不论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统一先到车间班组实习,面对轰隆隆的机械设备、冰冷的金属工件,再想想我所学的专业那是差之千里,无奈与失落交织在一起,说不出的滋味……。在车间实习期间,公司即开始安排我接触法律事务,于是认识了张勇主任、刘金龙律师,我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律师执业的尊重与向往从此即与金长虹结缘。两位前辈了解到我的情况后,循循善诱的开导我,以金长虹前辈们的亲身经历鼓励我,使我又重新树立起了继续学习参加司法考试的信心。 我在企业工作了将近十二年,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及法务工作,在我这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金长虹一直在为企业保驾护航,对我个人工作而言,更是提供了莫大的支持。企业在法务方面一遇到解不开的疙瘩,就想到了金长虹,如与济南某钢构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与某银行借款担保案、与某职工劳动争议案、与四川某锅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等,都是金长虹在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化险为夷。在此我要感谢金长虹,感谢刘金龙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让我得到了法律实践的锻炼,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及技巧,受益匪浅。 通过十多年与金长虹的合作与了解,使我充分认识到她具有很强的专业实力、团结奋进的专业团队、合作共赢的经验理念、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不愧为泰安律师行业中的金字招牌,这更加坚定了我有朝一日能够加入金长虹的愿望。如今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金长虹以她开放、包容、宽广的胸怀接纳了我,使我成为这个温馨、团结、奋进的大家庭中的一员,我感到由衷的骄傲与自豪。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因为刚好遇见她,这是命运的冥冥安排,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她就是帮我照亮前进道路的那盏“指路明灯”!感谢她为我提供了一个学习锻炼、实现自己梦想的舞台,但我深知自己的能力有限,离一名合格律师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会珍惜这个机会,虚心向各位前辈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不辜负金长虹对我的培养与期望。 李蓬谨以此文写在加盟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之际。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