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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从编外到编内时间:2017-04-26 2002年底经人介绍到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当时它还在市司法局,整个一楼都是它的办公区域,可见规模之大,而我所在科室是钟主任率领的民商三部,位于整个所的西半部。金长虹律师事务所是我从法学理论走向法律实务的第一站,这时的我是“编外”的,说自己编外是因为当时的我还没有取得律师证。 因为刚到律所,各方面都不熟悉,我所做的大多是内勤的工作。工作之余观摩办公室各位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解答,如何帮当事人分析案情。然后将这些解答分析与自己所学的知识点一一对应,渐渐明白理论知识运用在实务中还是有些不同,它不像在学校分析的案例那样直来直去,实务中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当时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查阅案例,包括案例选还有各位律师承办的案件,这对我以后的执业都大有裨益。当时电脑并不流行,网络也不发达,但是办公室有很多书—--案例精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单纯看法律法规比较枯燥,就看案例,通过一个个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来搜索法律条文并熟记于心。当时钟主任的刑事卷宗比较多,涉及的罪名也多样,通过看她的卷宗结合刑事理论,对刑事案件的程序、辩护的方向有了大体了解。章律师、孙老师的民事卷宗让自己了解该类民事案件需要哪些证据该如何利用等等。通过这些让原来模糊的法律概念更加清晰,也让我坚定了踏入律师这个行业的决心,因为虽然律师是处理案件的,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不是千篇一律;每个案件都是一个新的工作,新的开始。 2003年律所搬至现在的办公场所,它给我的感动是2003年所里搬家时,本以为我是编外人员搬过去依旧没有我的一席之地,但是看到搬家方案时我傻了,我没有被排斥在外,跟各位律师一样安排在律所的办公大厅,有了自己的办公桌,这事让我既感动又兴奋,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有了归属感。换了新的办公环境接触的东西更多了,这时的我依旧是聆听者,通过他们讨论案件我接触到许多新的领域,当时“偷学”到的东西仍让我受益匪浅。 后来我通过司法考试再次回到金长虹律师事务所,之所以重新回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走出理论学堂后的第一站,理论学堂外的好多东西都是从这里学到的,以前我仅仅是从这里索取,现在我应当有所回报。从这时起我转成了“编内”人员,虽然同事还是原来的同事,但是这时的我心境不一样。而且我时刻提醒自己,一切需从原点开始。离开了那么长时间,律所上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原来掌握的知识并不深入也不成体系。重新来到这里,我比其他实习律师优先的仅仅是我跟所里的各位同事原来都认识,我知道遇到自己解决不了、弄不明白的问题该向谁请教,仅此而已。 从“编内”到“编外”,是新的开始,也是新的挑战,感谢所有在我成长路上给予我帮助、鼓励甚至是批评的人,最后愿金长虹今后的发展道路宽阔平坦! 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 孙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