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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太阳更红,金长虹更新!时间:2017-04-17 “太阳更红,长虹更新”这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家喻户晓的广告词,对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也许都不会太陌生。 伴随着这句“长虹更新”的广告词,1997年1月,我匆匆忙忙的就进入了泰安长虹律师事务所。至于为什么是“匆匆忙忙”?那是因为我的理想最初并非做一名律师,而是成为一名刚正不阿的人民检察官!现在回想,都觉得充满了正能量(呵呵……)。可惜,事与愿违。检察官的梦还没醒,我就已经别无他选了。 当时全国的律师制度改革还处于开始阶段,长虹所还是响当当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也就是国资所,总部与司法局在一座大楼办公。但律师制度改革的气息已经弥漫中华大地,所以我们与完整意义上的机关单位还是有所不同的。而且,当时国内律师队伍人员仍处于极度匮乏的状态,律师在泰安这个地方小城也是非常新鲜的职业。在约束较少、关注度较高的环境下,我充分发挥了年轻人适应能力强的特点,很快的就融入了这个行业,以较快的速度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当然离不开那些疯狂的学习),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记得非常清楚,当我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时候,我的科长作为我的授业老师是相当的高兴,宴请了所里诸多领导和同志,对我以示祝贺。这也许就是“单位”在那个时代的体现吧!国资所作为事业单位保留了诸多良好的传统习惯,从入门的“传帮带”到“人才定向培养”等等,长虹所也不例外。执业以后,我们这些年轻律师受到了所里和科室的高度重视,各种类型的案子一个个的办,法律文书一篇篇的改,曾几何时,也是被科长、领导骂的狗血喷头。但是,也就是这些锤炼,才练就了高度认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以后的业务成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九十年代末期,改革永远是时代的代名词。律师制度改革的浪潮从来就没有停滞过,2000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一纸文件将我们从国家干部推向了社会,金长虹(1999年更名为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刚刚步入社会没几年的我对于这次改革倒是也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对于金长虹、金长虹的很多同志确实是天翻地覆的事情。仿佛一夜之间,金长虹办公室里的人与楼上其他办公室的同志不再一样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才真正体会到改革影响最大的其实是人的问题。 脱离了体制,金长虹犹如奔腾的骏马,在张勇主任的带领下,创下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率先被证监会、司法部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率先被国家计委、司法部授予从事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乔迁至面积1500平方米的现代办公场所、首度实现律所年度收入260万元……。那时,金长虹就是泰安律师的代名词。可是“世上唯有变化才是永恒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规律,就如同抛物线一样的轨迹。当金长虹如火如荼的快速疾驰之时,也是各种矛盾酝酿的过程。2004年,矛盾终于爆发了,合作人的集体请愿、领导班子的辞职、合作人队伍的分裂以及张勇主任的重病等等事件的发生构筑了2004至2005年期间金长虹的整个进程,金长虹真的病倒了,并且糟糕的是这样的局面一直延续到2008年,金长虹和金长虹的律师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和创伤,在泰安律师界,金长虹真的犹如彩虹一样,绚烂之后仿佛化为虚无。这是金长虹三十几年来最为冰冷的时期。 我始终认为,彩虹消失并非真的没有了,只是化作了另外的模样。2008年,金长虹的春天还是到来了。又是国务院的一纸文件,律师制度的二次改革开始了。在张勇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六名合伙人重拾信心、众志成城,通过不懈的努力顺利将金长虹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重新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轨道上来。但是,我们没有急功近利,修养复苏、养精蓄锐成为了我们短期内的发展宗旨。全体合伙人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无论是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方面,还是在业务运作、市场开拓方面,几年来都实现了长足的复苏。同时,面对律师行业飞速发展的局面,金长虹全体合伙人清醒的认识到和坦然的接受了这一现状。只有紧跟时代脚步,把握时代脉搏才是金长虹发展的思路。2016年12月,金长虹抛弃原有的主任负责制管理模式,实行多员制的民主管理模式,成立了自己的管理委员会,向着光明的未来又一次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值得荣幸的是,我被合伙人会议推举为新一代金长虹的主任和管理委员会主任。从那天起,信任和责任也就成为了我的关键词。 1997年至2017年,回首这二十年,我有幸见证了金长虹成长的每一阶段。一路风雨一路坎坷,金长虹从成长逐步走向成熟,我也从青年走到中年,岁月改变了容貌、磨练了意志,唯有不变的就是那颗热爱她的心。是她,教会了我讷于言敏于行的态度;是她,练就了我上下求索的精神;是她,培养了我厚德载物的情怀! “太阳更红,金长虹更新”,就如同天边的彩虹,风雨过后终究会再次绽放出光彩夺目的美丽。让我们一起回忆昨天成长的足迹和身影,铭记今天真挚的感情和发展,憧憬明天的辉煌和绚丽吧! 最后我把舒婷的《致橡树》献给金长虹和我所热爱的律师事业。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纯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张震,写在金长虹律师微信公众号开通之际。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