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援助解民忧 尽职服务暖人心 ——我所律师获赠锦旗时间:2021-12-01 12月1日,我所收到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王先生与郑先生送来的“维权先锋 律师楷模”的锦旗,用以表达对我所律师细致入微,专业尽职,帮助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的真诚感谢和认可。
王先生与郑先生此前一直在泰安某公司从事装配工工作,2021年3月,公司不仅单方对工资结构进行调整而且拖欠工资,导致二人工资收入急剧下降,生活难以为继。两人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二人向我所寻求帮助。 我所党员律师李蓬接待了王先生与郑先生,二人陈述基本事实后,李律师提出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李律师发现公司还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情形,除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考虑到当事人目前的经济状况,李蓬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接到法援中心指派函后,李蓬、高萍两位律师迅速组织仲裁材料,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意见。后经岱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我方仲裁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仲裁裁决做出后,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王、郑二人再次向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函后,孙晓华律师与高萍律师仔细研读案件材料、寻找突破点,提出正确的代理意见,最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撤销申请,目前二人如愿拿到了赔偿款,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业务发展不忘社会责任,我所从成立之时就一直关注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我所律师在拓展业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援助和公益性活动,党员先锋队更是冲锋在前。作为党员先锋队的一员,李蓬律师表示,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秉承执业严谨、尽心尽责的宗旨,继续以高标准、严规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