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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服务内容的公开承诺时间:2023-07-03 为进一步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促进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好、维护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要求,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点领域,为青少年提供咨询服务。 二、通过法治进校园、律所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优化办理程序,优先审批、应援尽援。为涉及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和刑事辩护,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四、涉及青少年的法援案件,指派执业3年以上且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案件。及时跟踪案件进度,积极回访,保证受援人得到最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对与青少年合法权益有关的来信来访,优先、及时办理、接待。 六、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的同时,一如既往地配合、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与团委、公安、教育、民政等系统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联系电话:0538-6995019 监督电话:0538-6995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