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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许永鹏律师受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为加强农村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11月22日,我所许永鹏律师受邀为财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办事处三资中心、下辖社区两委会成员八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许永鹏律师在讲座过程中有的放矢,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性质,成员的认定、权利和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和组织结构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解读了背后的立法深意。许永鹏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对照,把理论知识与街道实际情况相结合,间或穿插具体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参会人员详尽专业地解读立法内容,以求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落地”,让参会人员对该部法律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会议最后,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许永鹏律师的专业分享表示感谢,并着重强调了在之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日后,我所将继续推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解读、分享活动,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振兴乡村经济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