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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永鹏律师受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近日,我所许永鹏律师受邀为泰山区邱家店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邱家店镇三资中心、下辖村两委会成员共五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八章,六十七条,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许永鹏律师从该法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出发,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性质,成员的认定、权利和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和组织结构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解读了背后的立法深意。他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有重要意义。
“许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产管理、成员权益、经营自主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我们受益匪浅”,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 日后,我所将继续推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解读、分享活动,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振兴乡村经济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